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并向社区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落脚点,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服务质效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物业企业服务存在“六不到位”问题:①卫生清洁、绿化管理、垃圾清运、秩序维护、清冰除雪等服务未能达标;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不足;③物业服务事项、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同履行等信息公示不充分;④业主合理合法的投诉受理与处置不到位;⑤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充分履行每年向业主大会、业委会(物管会)报告等责任;⑥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按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及相关资料;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物业移交义务未妥善履行。
2.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业主公共收益“四个擅用”问题:①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物管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并获取收益,或隐瞒不报相关经营收益;②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规定专户储存、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导致收支账目不清晰、不真实;③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物管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擅自占用、挪用公共收益;④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物管会)未按照规定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或公示内容不完整。
该公告由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区物业管理,解决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公告中明确提出,将征集业主反映的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事项和信息,以及擅自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相关问题的线索。这些线索将被用于精准核查和打击物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3.监督反映须知
监督反映问题应包含详细地反映内容、相关证据和线索,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针对反映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并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6:30(工作日)。
举报电话:0451-82718365
邮箱:ngqwybtsyx@163.com
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极参与到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各方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物业服务人在进行物业服务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共同推动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