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哈尔滨市级和部分县(市、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市级指挥部调度指挥机制空转,应急响应、督促督办、核查核实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县(市、区)应对处置不到位,报告反馈不及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不严格。
二、整改目标:充分发挥指挥部联动机制,夯实市级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压实落靠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形成部门通力合作、任务高效落实、信息及时报送的工作格局。
三、整改措施:
(一)市直有关部门
制定完善指挥部机制运转流程,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发挥指挥调度及成员单位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日报通报制度,加强日常指挥调度,持续开展会商研判,组织市级各督查组加大督导巡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区、县(市)
1.严格落实指挥机制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各单位到指挥部办公的人员了解情况,按照要求与市指挥部实时视频通联,在岗具体负责人要了解辖区情况,加强督促督办,确保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并上报情况。
2.及时传达落实省、市指挥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各级巡查组开展日常检查和巡查,对卫星监控发现的热异常点和铁塔视频监控发现的疑似火点,如实核实上报,对省、市现场督导检查发现的火点第一时间处置,确保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引起环境空气质量恶化。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工作机制要求,由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南岗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南岗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南岗分局、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为成员单位,接受市级工作调度。南岗生态环境局落实秸秆禁烧监管责任,负责秸秆禁烧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秸秆“五化”利用、机械化还田离田指导和作业管理工作,规范控制秸秆留茬高度、粉碎长度和深翻程度,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督导检查工作,压实各级“田长制”管理责任。公安局南岗分局通过社区警14+ n群转发、发放宣传资料、地头田间"口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辖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警力开展检查。
二是及时传达省、市指挥部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各级网格按要求开展检查,如卫星监控发现热异常点和铁塔视频监控发现疑似火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如实核实上报。目前,我区一直保持“零火点”。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南岗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1-86326810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07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南岗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