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企业固废处理监管执法不到位,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企业违规处理固体废物问题时有发生。督察发现,南岗区宝宇商品混凝土公司在厂区外约3000平方米空地违规倾倒罐车清洗残留物,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
二、整改目标: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实现商品混凝土行业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固体废物。
三、整改措施:1、依法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3、组织对辖区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排查检查,加强对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督导企业落实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依法对哈尔滨市宝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立案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履行罚款,已结案。2、对哈尔滨市宝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3、组织对辖区4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排查检查,其中2家企业未生产经营,2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南岗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1-86326810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07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南岗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