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5年度工业技术工程、信息技术工程、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9/17 1.5w 阅读 235 点赞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5〕3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哈尔滨市2025年度工业技术工程、信息技术工程、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和标准

(一)评审专业

1.工业技术工程:机械工程、建材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商业工程、电气工程、热能工程。

2.信息技术工程: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管理、数字技术、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数字化管理、虚拟现实、机器人、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电子技术、视听产品及家用电子技术、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业设备、电子仪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系统集成、自动控制。

3.工艺美术:视觉传达、数字艺术、环境艺术、工业设计、创意设计、服装设计、装饰设计、展览展示设计、雕塑工艺、雕刻工艺、家具工艺、金属工艺、剪纸工艺等。

(二)评审范围和标准。

1.受理哈尔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工业技术工程、信息技术工程、工业美术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2.评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5号)文件中的《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信息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黑龙江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黑人社规〔2022〕9号)执行。申报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查阅评审标准及相关职称评审政策文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程序进行申报。

(二)计算申报人员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5年9月1日算起。

(三)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四)申报人员须全面、详实、准确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五)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推荐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业绩成果在单位展示等规定,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的方可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六)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职称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考核结果、岗位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评审条件所涉及的课题、项目、奖项、专利、标准、论文、论著、证明等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参评资格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对存疑的材料重点甄别,确认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职称申报涉及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 87097653。

三、申报材料

(一)主卷材料(A卷,资格材料)

资格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平台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逐级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

2.参评人员名册。excel表格电子版随报送材料一并上交(附件1)。

3.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手写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平台打印,个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一式二份);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职称申报工作承诺书,(附件2); 

6.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7.学历学位证书。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党校学历的,须提供连续的学历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学信网注册的打印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后取得学历(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

8.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原件,或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9.企业或社会组织人员提交符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书》(原件,或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个人现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部门缴费印章。

10.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附件4)(一式一份);

11.同级改职人员提交改职前的《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附件5)(一式一份);

12.现有最高级别职称证书,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副卷材料(B卷,业绩材料)

《业绩审查表》。由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网上提交,纸质表一式二份,电子版随报送材料一并上交(附件6)。

包括任现职以来所负责项目、获得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论著、教材和标准等业绩材料。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按照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填报的业绩内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成果、重要技术报告、成果鉴定书、社会贡献、企业效益等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

科研成果、课题、实验、标准等证明材料。提供立项、成果、验收等项目全过程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路径)。科研成果获得转摘的,应提供转载、转摘期刊原件;参与课题的,应提供课题结项证书,并附立项通知、课题研究成果原件;研究成果被采纳的,应提供采纳证明材料,并附被采纳成果原件。

理论研究材料。提供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学术会议上公开宣读或报告的学术研究成果,应提供会议通知或参会邀请函、会议日程和交流成果原件;获得奖项的,应提供奖励证书并附获奖成果原件。

工作取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提供市(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论文应提供原件(并提供查询路径)。

以上主卷、副卷全部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部分材料可由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鉴。

(三)装订要求

1.主卷材料按照通知的顺序排序装订,副卷材料按照对应的评审条件分类整理,以适当方式装订成册,材料装订应以便于审阅为原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参评人员名册不装订,《个人信息确认单》装订1份,《业绩审查表》装订1份。

2.申报材料主卷、副卷分别装入档案袋,并统一在档案袋左上角标注A卷、B卷(黑体初号字),档案袋右上角留有写编号空白位置,主卷正面应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表(资格材料目录)》。副卷正面粘贴《业绩审查表》,主副卷须使用质地优良的厚底档案袋分别装袋,并用胶带对边角进行加固,防止破损。材料袋应便于反复拆封取阅,不得一次性封死袋口。为防止证件丢失,证书等材料须自行固定在A4纸上。

四、材料报送

1.报送评审材料前必须在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并通过。

2.时 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地 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99-7号哈尔滨松北美居酒店。

4.联系人:于永水,电话:0451-84664352。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办理。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