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根据《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和《黑龙江省支持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建设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数基联规〔2024〕6号),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2025年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政策条款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智算中心或超算中心项目,省级财政按照设备和软件等建设费用(改扩建项目按照新增部分)的30%,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二)支持对象
本年度政策支持对象为《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发布(2023年8月28日)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省内竣工验收的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只提供机架水电类的,不含在奖励范围内)。奖励条件及标准详见《黑龙江省支持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建设奖励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数基联规〔2024〕6号)(附件1)。
二、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建设奖励申报书(2025年度)(附件2,申报企业及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查询报告(报告生成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
3.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备案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提供电子版);
4.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项目建议书、立项可研、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提供电子版);
5.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采购及建设合同、相对应的发票、财务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提供电子版);
6.项目审计报告(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提供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报送材料,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真实、符合申报形式要求,于2025年11月12日前以1份正式推荐函附4份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光盘均可)报市工信局信发处。
市工信局联系人:谢志涛 86772066,13054268426。
附件:1.
黑龙江省支持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建设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2.
黑龙江省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建设奖励申报书(2025年度)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