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100号)、《哈尔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哈人社发〔2024〕1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现将南岗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3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51-82705751,地址:南岗区宣化街451-4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