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二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黑龙江省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省《矿山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提出,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和矿山废弃土地恢复应达到 25607公顷。督察发现,“十三五” 期间全省实际完成矿山修复5875公顷,仅完成22.9% 。
二、整改目标:全面推进我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系统修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16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矿山治理修复任务。
三、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全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执法检查和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全面核查掌握历史遗留矿山底数,分类梳理,建立整改台账;二是制定年度整改进度计划,2022年12月底前,治理完成本辖区历史遗留矿山总数50%;2023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本辖区历史遗留矿山总数75%;2024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本辖区历史遗留矿山总数87.5%;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全部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任务;三是制定印发《南岗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节点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预警、通报、约谈等综合跟踪督办机制,督导各乡(镇)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南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区长及分管区长,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通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全面落实整改。目前,16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实为已停产、转型生产砖厂)全部完成整改。整改中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即:全面排查,掌握情况到位;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到位;深入一线,指导服务到位;跟踪问效,督导推进到位。
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岗分局
七、受理电话:0451-82719177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小文明街1号303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岗分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政策通知公告
南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二十三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4/10/07 9.6k 阅读 46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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