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企业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相关职能部门的梳理,报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重点源头装载企业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文起7天,公示期满后,请社会各界对重点源头装载企业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相关部门要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我区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政策通知公告
对全区重点源头装载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5/06/22 1.8w 阅读 437 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