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督察进驻期间,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不满意问题30件,其中1件南岗区不满意案件为受理编号HRBDH086,交办问题具体为“举报人反映南岗区马端头道街金河小区15栋,物业单位在2层室外楼梯处外挂两处长10米,直径40cm的垃圾排放管道,导致垃圾遍地,影响环境卫生,异味扰民,要求拆除垃圾排放筒”。
二、整改目标:按照信访办理规定,群众反映信访问题查处到位、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建立信访受理、办理、反馈、落实等长效机制,明确本地区牵头部门,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实行“一案一档”。完善1件信访案件(HRBDH086)案卷,建立日常调度机制。
3.完成1件不满意信访案件(HRBDH086)整改,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4.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定期开展抽查,防止案件反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针对举报的问题,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查,并组织金河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接龙的方式咨询全体居民意见是否同意拆除该垃圾排放筒,从反馈结果看,多数居民仍强烈反对拆除。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已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金河社区加强对金河物业公司垃圾排放桶的检查、督导工作,同时金河社区与金河物业签订垃圾及时清运承诺书,确保垃圾排放筒排放通畅无破损,坚决杜绝异味及污水问题;
二是加强日常清理。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督促金河物业公司每日定时对现场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地面清洁、消杀等工作,确保做到无垃圾外溢;
三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由金河社区安排工作人员每日定期、不定期开展不间断巡查、抽查和检查工作,制定卫生巡查表,每天检查后填写,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物业清理,做到立行立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街道办事处
七、受理电话:0451-89366300
八、受理地址: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一层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市南岗区委员会
哈尔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