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监督执法弱化,2021年以来仅对南岗区金昌首府等12个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二、整改目标:构建以区、县(市)政府为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为辅的联动处罚机制、切实解决监督执法弱化问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应罚尽罚”。
三、整改措施:
1.压实属地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分析南岗区行政执法工作现状,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依法处罚情况案卷,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2.强化协调联动。加强职能部门工作沟通,建立完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制度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督办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南岗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相关企业及有关部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于2025年2月组织全区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南岗区2025年新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复产动员暨安全生产大会》,专项强调扬尘治理相关要求,切实宣传现场环境治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工作推进中,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建2个检查组对在建工地开展高频次排查,实现辖区53个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已开复工9个)全覆盖管理,重点巡查45个房屋在建项目标段。截至目前,累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15份,排查各类安全问题624条,所有问题均收到整改完成回复,形成闭环管理。同时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相关项目完成整改后已顺利复工,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对扬尘污染严重且拒不整改的项目依法给予处罚。
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南岗区执法局加强联合执法,保持与南岗交通警察大队、南岗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开展联勤联动,持续打击渣土运输车辆的路上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日常工作常态,加大辖区建筑工地渣土排放处罚力度。二是南岗区执法局加强巡查管控力度,发现个人或商家擅自占道堆放建筑垃圾违章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截至目前累计处罚7个装修垃圾箱,罚金10500元整。三是2025年3月至10月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南岗交通警察大队、南岗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共联合出勤21次,有效治理残土拉运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系列举措,有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采取针对性降尘措施,显著提升扬尘治理成效,切实解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1-82703416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