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6/01/13 2.4k 阅读 536 点赞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按照《哈尔滨市空气质量改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到2024年单位GDP能耗应下降12%,2024年上半年仅下降0.4%,2023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如期完成目标风险较大。

  二、整改目标: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

  三、整改措施:

  1.以市级2025年度节能工作要点为遵循,推进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任务落实。适时进行节能形势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步工作举措。

  2.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把项目节能审查关,切实做好新上项目与本地区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衔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源头上有效抑制不合理新增用能需求。新上高耗能项目须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代替。

  3.建立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台账,定期调度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深挖企业节能潜力,指导企业谋划实施节能降耗项目。

  4.以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广泛宣传节能降耗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节能降耗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牵头落实好《哈尔滨市2025年节能工作要点》,推进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任务落实。完成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能等重要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提升节能降耗水平,经我区积极争取,2个设备更新领域项目获得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245亿元。二是根据市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提示函》《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全面做好<黑龙江省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认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项目能耗与本地能耗强度指标的衔接平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节能标准等相关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切实抓好源头管控。“十四五”以来,我区无新增“两高一低”项目。三是建立我区2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深挖企业节能潜力,指导企业谋划实施1个节能降耗项目。四是积极开展年度节能宣传周活、低碳日、生态日主题开展活动,以日常的节能常识为主线,开展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七、受理电话:0451-82701221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

  如对该项整改问题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员会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