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南岗区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南岗区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岗区民政局将对区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参加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于5月31日前作出初审结论。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了解等方式,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