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文件要求,对南岗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审核发放,现对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企业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受理电话:82526298
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文件要求,对南岗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审核发放,现对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企业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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