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哈人社规〔2019〕3号)的文件要求,对吸纳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年满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
现对见习补贴拟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共计为符合条件的19家单位67人,发放补贴290061.00元。
2.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电话:0451-82705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