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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南岗区委第三轮巡察完成第一阶段进驻(附组长名单、联系方式)

2023/04/09 1.8w 阅读 382 点赞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4月4日开启第一阶段巡察工作,历时1个月。2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芦家街道办事处开展常规巡察;1个巡察组进驻文昌小学和闽江小学开展专项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传达李思远书记在十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区委巡察组组长做动员讲话,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做表态讲话。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察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三个聚焦一个落实”作为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范围重点是关于上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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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