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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09/25 7.5k 阅读 470 点赞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120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市城管局

1.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印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技术指引》,对垃圾场填埋作业、设施维护、渗滤液处理、安全管理等流程进行指导,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情况,督导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延长渗滤液处理设施工作时间、增加应急处理设施、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等方式,及时处理新产生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2.完成哈尔滨市松北呼兰、阿城玉泉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安全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焚烧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2022年6月21日前完成)。

3.建立台账,定期调度,督促有关县(市)按期完成整改(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二)市生态环境局

1.组织相关区、县(市)按照排污许可证监管要求开展垃圾填埋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组织相关区、县(市)开展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各区、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三)各县(市)

1.尚志市兰天生活垃圾处理场。加强场区配套15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管理,做到产水达标排放;增加500吨/日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提升场区渗滤液处置能力,按期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同步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2.五常市牛家镇生活垃圾处理场。保障场区配套5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增加400吨/日应急处理设备,按期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同步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2022年5月起将五常市区生活垃圾转运至双城垃圾处理厂焚烧处理,减少渗滤液产生量。(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3.延寿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保障场区配套15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增加两台200吨/日处理移动设备,按期积存渗滤液处理,同步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4.木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保障场区配套50吨/日和应急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按期完成存量处理,确保垃圾堆体产生渗滤液日产日清。(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5.宾县宾西镇生活垃圾处理场。2022年4月中旬启用场区配套5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按期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同步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6.依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保障场区配套20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按期完成存量处理,确保垃圾堆体产生渗滤液日产日清。(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7.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将场区配套原有日处理7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至170吨;增加450吨/日应急处理设备,加强场区配套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按期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同步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针对县(市)垃圾场渗滤液积存问题,市城管局要求有关县(市)在2022年7月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并要求其根据渗滤液积存情况增加应急处理设施、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等方式,及时处理新产生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在整改过程中市城管局持续跟踪督导相关县(市)处理垃圾渗滤液的进度,每周调度各垃圾场存量渗滤液处理情况、每月要求各县(市)上报整改台账、定期到现场实际检查整改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各县(市)垃圾场通过采取保障配套设施稳定运行、增加应急处理设施等方式完成存量渗滤液处理,并在后续运行中保障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

针对哈尔滨市松北呼兰、阿城玉泉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2022年4月,松北呼兰垃圾场委托黑龙江省加百列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填埋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按照评估报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改。2022年5月,阿城玉泉垃圾场运行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填埋区坝体进行安全评估,安全性综合评价为B级,安全类别为二类坝,基本安全。二是要求两座垃圾厂运行企业加强焚烧设施运行管理。两座垃圾焚烧厂自点火运行以来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松北呼兰垃圾场通过增加厌氧罐、改造渗滤液处理站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渗滤液处理效能,完成场区存量渗滤液处理,并在场区安装四处静压式液位计,液位数值显示均低于30cm。

市生态环境局为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渗滤液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定期对垃圾渗滤液处置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按月报送渗滤液执法检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共开展县级执法检查54次,市级检查12次,有效防范了风险隐患。

通过排查,尚志市兰天、五常市牛家镇、延寿县、木兰县、宾县宾西镇、依兰县、巴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松北呼兰、阿城玉泉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月1日至30日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5月16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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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