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哈尔滨市发改委对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保留《关于调整供热计量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发改联〔2015〕242号)等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哈发改联〔2015〕167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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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哈尔滨市发改委对2024年5月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保留《关于调整供热计量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发改联〔2015〕242号)等1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哈发改联〔2015〕167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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