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要求,市司法局对2024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保留《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哈尔滨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值班补贴标准实施细则》和《哈尔滨市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哈尔滨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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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结果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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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
1 |
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
哈司规〔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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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规定》的通知 |
哈司规〔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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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
1 |
哈尔滨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值班补贴标准实施细则 |
哈司规〔20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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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哈尔滨市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
哈司规〔201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