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三批复核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请相关区县(市)认真对照《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件,组织属地内符合条件的省级工业遗产项目单位通过国家工业遗产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地址详见附件3)填报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二、按时申报
管理系统将于2025年4月3日关闭填报功能。请各区县(市)务必高度重视,指导申报主体、复核主体做好申请材料组织梳理,把握好时间节点,高质量做好申请材料填报工作。
联系人:刘蕾 王佳玉
联系电话:86772862
附件1: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推荐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附件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