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信息科技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哈尔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一)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
各区县(市)科技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通知》和政策宣传解读、申报辅导。
(二)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市科技局及市科技局委托的区县(市)科技部门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
(三)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落实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区县(市)科技部门应在审核提交前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四)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市科技局会同区县(市)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1.企业填报:2025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
2.信息审核:市科技局及市科技局委托的区县(市)科技部门于10月15日前完成对企业信息的审核及提交。
3.抽查及工作总结:市科技局会同区县(市)科技部门于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相关处理工作及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四、联系方式
0451-55327333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