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推动职业能力水平与职业技能等级双向比照认定,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经市委同意,市委社会工作部在7月—9月期间开展社区工作者职业等级考核评价工作,评价工作需要1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
二、培训内容:社区工作政策法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人才培养或培训服务职能的各类独立法人主体(含企业、事业单位、职业院校、与职业相关普通高校、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具备丰富的职业技能培训或相关教育培训经验,且在近一年内承担三个及以上大型项目(每项人数达200人以上),累计培训规模超6000人次。
(三)拥有充足的培训场地,并具备完善的培训课程包(涵盖理论和实操等内容)。
(四)具备完善的报名系统及线上培训平台。
(五)与高校有合作关系,具备相应的培训师资力量。
(六)从事过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的单位优先。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职级考核评价培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供相应资质文件。
(三)开展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职级考核评价培训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师资力量、培训场地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社区工作者自愿有偿参加培训,培训机构通过收取培训费用组织开展培训,自负盈亏。培训机构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收费标准。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委社会工作部。并将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文档(文件命名格式:机构全称+申请材料)发送至hrbdjyl@163.com,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市委社会工作部组成专家评估组,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择优选定符合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三)公告公示。确定的培训机构将在“哈尔滨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和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婷
联系电话:0451-86776582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党政办公区西配楼430室市委社会工作部一处
中共哈尔滨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