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当年有录用大学生需求的民营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支持毕业年度在哈高校毕业生通过到民营企业实习实践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规〔2021〕1号)和《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哈人社规〔2021〕6号)文件规定,现将申报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践基地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认定条件
1.申请年度内有录用当年毕业生需求。
2.与在哈高校或院系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实习实践协议。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合法经营,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习实践大学生进行正规有效管理。
4.实习实践基地能提供合适的实习实践岗位、必要的工作和科研条件。
5.建立实习实践导师制,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实习实践期间的工作、生活,制定实习实践计划;对学生实习实践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等)给予客观全面的考核评价。
6.能为参加实习实践的毕业生购买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适当的实习补贴。
7.优先批准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备案。
(二)申报材料
1.实习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高校签订的实习实践合作协议书加盖公章。
4.实习实践场地指导人员简历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 8日 - 9月12日
现场踏查时间:2025年9月16日- 9月22日
材料报送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号楼2321室)
三、办理程序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和现场踏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实习实践基地申报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对认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下发认定文件并统一授予“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一般为2年。
四、政策保障
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规〔2021〕1号)文件规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对经批准设立实践基地的企业,按其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期500元补贴,用于所接收实习学生的保险、交通费及餐费补助,实习时间不少于10天。
联系电话:0451-84656005
联系人:邱老师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