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2026年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黑工信科函〔2025〕79号,以下简称“省厅通知”)工作要求,我市现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和省厅通知要求的申报基本条件,且无不能列入申报范围情形的产品。
二、申报程序
由于本次申报使用的系统原因,经与省工信厅沟通,确定我市申报工作程序。
(一)通知企业。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和省厅通知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二)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依据省厅通知要求,编制《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申报材料》(附件2),填写《2026年省首台(套)产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2026年省首台(套)产品核心知识产权汇总表》(附件4)。申报企业登录龙江工信平台(网址:http://116.182.25.33:8000/hljibdp-hlw/#/home),按照“我要享受政策”-“项目申报”-“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奖励”步骤,进入申报窗口,上传PDF申报材料,平台申报开放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25日。同时,申报企业联系所在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提交两个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PDF版)。
(三)现场核查。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实地查看掌握申报企业研发能力及产品研制生产情况,重点关注申报企业信用情况、规模化生产条件、申报产品研制完成时间、存放地点和实际运行情况,记录留存企业研发场地、研发设备等能反映研发能力的照片和生产车间、生产线等能反映生产能力的照片,已销售的产品正在正常使用的照片等相关影像资料(带水印显示时间、地点、经纬度等信息),填写《推荐首台(套)产品现场核查表》(附件5)。
(四)择优推荐。3月31日前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将推荐文件和两个汇总表、现场核查表(以上材料均需PDF版,加盖区县公章,汇总表还应报送电子版)及现场核查照片报市工信局。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与市工信局加强沟通,及时反映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推荐。
(二)申报企业要主动与所在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联系,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现场核查。已于2025年完成市场销售的产品,申报企业应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为下步政策兑现做好准备。
附件:1.
黑龙江省和工业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科技合作处86772412
道里区工科局工业科84548281
南岗区工科局工业运行科82715165
道外区工科局经济综合科88945123
平房区工科局运行科86781076
松北区工信局工业科13206839889
香坊区工科局工业信息科51895024
呼兰区工科局工信科57355204
阿城区工科局企业发展服务科53742171
双城区工科局产业政策科53166767
依兰县工科局经济运行股57220429
方正县工科局工业办公室57116305
宾县工科局科技信息股57983023
巴彦县工科局科学技术股57522652
木兰县工科局经济运行股57087299
通河县工科局县域经济综合股57436161
延寿县工科局科技股53022272
尚志市工科局科技股53322770
五常市工科局中小企业指导股55818021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