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6亿!我市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信息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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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131万余名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开展2020至2021年度结息工作, 共计结付利息6.96亿元,同比增长0.48亿元,增长率为7.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计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息。
为保障职工权益,不占用日间职工办理业务时间,确保此次结息对账工作“零差错、零失误”,中心结息工作组克服时间紧、人数多、数据覆盖面大等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牺牲休息时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利用下班时间熬夜奋战,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于当日22时顺利完成结息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诺言,在学史力行中践行初心使命,切实办好群众实事,让缴存职工的“钱袋子”鼓起来。
目前,结息资金已自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内,与余额一同转存为下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账户本金,无需职工到柜台进行办理。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个人账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