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汇缴短信发送规则变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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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
通过职工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公积金汇缴短信息是我中心提供的一项免费便民服务。近日,有部分缴存职工向我中心反映收到不属于本人的公积金汇缴信息,这一情况的发生,是部分缴存职工的手机号码被他人登记导致的。
为保证汇缴信息发送准确,根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互联网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第3项“通过注册手机号码接收验证信息、账户信息、公积金相关通知公告,以及其他公积金相关内容”的条款,我中心将于2021年6月起,更改汇缴短信息发送规则,由通过个人基本资料中的登记手机号发送,改为通过互联网渠道注册手机号发送,还未注册的职工可通过我中心主页“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注册。
特别提示:可能存在部分缴存职工登记手机号正确,但没有在各互联网渠道注册,6月后无法再接收到汇缴短信息的情况,仍需接收汇缴短信息的,请尽快在各互联网渠道注册,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