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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南岗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7/06/28 1.3w 阅读 282 点赞

南岗区政府:

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南岗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改善南岗区道路交通环境,落实《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要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18号)精神,南岗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年底,结合南岗区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该《方案》。

二、制定过程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南岗公安分局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区政府法制办对《方案》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方案》主要是对南岗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做出具体要求,制定实施步骤,以保证南岗区街面道路停车秩序明显规范、交通环境显著好转、道路通行基本通畅、交通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的工作目标,打造“车不越线、人不斜穿,路无障碍、秩序井然”的交通环境。

(二)主要措施

《方案》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重点工作内容、重点整治范围、措施分工、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规定。南岗区政府成立了南岗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由南岗公安分局带头,成员单位有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区执法局、城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规划分局、哈西规划办、秋林地区管理处、哈西站前管理办、哈站站前管理局、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法制办。计划开辟公安部门、规划建设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支持保障部门四个战场,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督导整治工作,各单位联动,积极稳妥的做好此次交通整治工作,保证各个部门配合期间工作稳定,措施有效。

四、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等解释

近年来,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区内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拥堵问题一直困扰着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在此背景下,南岗区区政府以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预防和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出台本方案。本方案中出现的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解释如下:

(一)静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是指由公共交通车辆为乘客上下车的停车、货运车辆为装卸货物的停车、小客车、小型机动车和自行车等在交通出行中的停车行为构成的一个总的概念。各种停车场也是静态交通的组成部分。维护静态交通秩序就是维护静态交通规范化、正规化的手段措施。

(二)“斜列式”停车泊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小型机动车斜列式停车位长为5.3米,宽为2.4米。“斜列式”泊车位适合出入没有足够距离的路边,因为“斜列式”泊车车位存在着一定角度,所以停车时就会方便许多。

(三)黄标车、僵尸车: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统称。黄标车由于单车排放高,应优先管控与淘汰。僵尸车是指长期无人使用维护的车辆。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南岗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行动办公室。解读人及联系方式:李超,电话:87664140。

六、其他应该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2017年6月26日

相关文件:南岗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