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拒服兵役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公告

2024/07/17 4.5k 阅读 201 点赞

关于对拒服兵役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通报

胡某邦,男,身份证号:230103**********11,2021年3月经南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李某,男,身份证号:230227**********36,2022年3月经南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陈某丞,男,身份证号:220523**********38,2022年9月经南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人;刘某博,男,身份证号230126**********30,2024年3月经南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哈尔滨市南岗区人。

以上4名人员入伍后,新兵训练期间本人多次向部队提出离队申请,经部队、区征兵办及家长反复教育,并告知其拒服兵役的严重后果,仍坚决要求离队拒服兵役。先后被部队按照拒服兵役给予除名处分。

胡某邦等4名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按照规定对4名人员实施如下处罚: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在户籍栏备注“拒服兵役”信息;

3、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学复学手续;

4、取消其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77981元;

5、列入《南岗区拒服兵役人员名单》,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6、将胡某某等4人处罚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