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229名同志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
林德森、杨关鑫、丁俊波、赵淑威、王广鹏、于文昌、张金玉、鲁新皇、张丽英、唐衣静、李静轩、裴国祥、郭洋洋、曲雪飞、张明旭、席兰、王强、王飒、栗睿、孙莉萍、郭越、刘颖、张迪、邹芳雁、李媛媛、杨雯雯、苏大铭、赵庆阳、程馨平、贾彤兵、郝圆、何杨阳、魏巍、李洋、王金莲、闫晶晶、郭宝君、雷音、岳昆鹏、邵明艳、尚尤、赵瑛、娄燕、宣琦淼、彭烨、张玲、闫博、田野、汤中山、王昱霖、郭瑞林、李园旭、刘典成、陈月明、徐萌、曲逸先、印万羽、黎艳、郑桂岩、孙晓娜、杨文欣、李祎博、史明睿、王凯、冉同川、孙克莉、王学星、王一帆、王鹏、李莹莹、安阳、周桐、何丽、李丽波、傅海涛、张蕊、李萌、姜彦男、陈月霞、马红志、王庆刚、张猛、杨鹦、洪彦、吴迪、杨琪、刁建铭、原姝、曲景东、马慧、刘丽楠、李梦雅、肖延菊、梁开明、曹志猛、任海涛、李丹、孙刚、林航、王东娜、贺长杰、王亚君、高珊、孙宇卓、樊杨、郭婧蔚、王雷、李博、贺龙斌、屈岩峰、齐琳丽、陈钰、王金瑞、赵若忘、高阳、常鑫、张艺熠、平晶、张雪、姚孟秋、赵丹滨、郑莹、李岩、王越、杨霆、许阳、贾超、刘莹、王大峥、刘洋、李文睿、马绪英、吕童新、尹凤箫、王和杨、陈瑜、姜云平、孙丽娟、王慧、高洋、陈英、王巍、刘光辉、张航、石忠羿、谢成林、逢江蕊、丁彦博、周楠、刘阳、朱磊、刘胜男、孔伟国、李千、刘宁宁、吉平、刘爽、张倩、张景叁、肖瑞东、金海鑫、董帼翠、腾鹏、韩冬梅、柏红、于海慧、邹郁文、李雅娟、纪冬、陈思羽、李明、吴国辉、吴宇东、赵秋雨、田守利、刘新立、林红、王雅丽、石岩、刘浩、王瀚文、王晓辉、王磊、郭泓杉、张佳南、付璐、王春丽、邵翠翠、姜增宇、王鹏、夏岩、张晓雪、耿赫、闫冬、李鸣、刘可心、张洋、张宇、篯伟、徐宁、司树洋、史桂英、王锐、韩雨杉、邢玉男、张静、李新媛、薛松羚、李琳琳、李清、薛强、王珲琳、李玲玲、张国福、杨惠心、张皓、黄翠玲、齐琳娜、邢璐璐、裴金哲、张晗、张丽丽、冯佳、何蕾、王彦沣、丁佳馨、季儒、王凤爽、王丽。
上述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自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9年7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