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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的通知

2022/08/30 8.1k 阅读 518 点赞
关于调整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次    字号大小:【大 中 小】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2019年10月,我市出台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流程。近期在市住建部门的支持下,已落实主城区既有住宅项目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共享,为实现缴存职工方便快捷办理相关业务,现将该项业务流程调整优化如下。

一、提取条件

参与哈市城六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住建部门向公积金中心共享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参与非城六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能够提供住建部门供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二、提取范围及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部分。

三、提取流程

(一)受理机构

中心各办事处、各经办机构或分中心。

(二)提取要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关联卡;

4、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5、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城六区项目免于提供);

6、个人出资或分摊费用票据(城六区项目免于提供)。

特此通知。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