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开遴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10/08 1.3w 阅读 140 点赞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体系,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专业性、客观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市级第三方评估机构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指经民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设立,承担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专业组织。

一、入库遴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评估业务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近3年社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重大违法违纪失信记录;内部治理、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规范。近3年承接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期间,不存在评估结论被行业主管部门撤销、责令整改等重大违规情形。

(二)配备与评估工作相匹配的专业评估团队,人员专业领域涵盖养老服务管理、社会工作、老年护理、康复保健、建筑消防安全、财务、法律等;熟练掌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国家标准及国家、本省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具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操工作经验。

(三)拥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现场勘查、影像留存、数据统计、文书编制、档案保管等软硬件设施设备;建立完备的评估档案管理制度,能够闭环完成资料审核、实地评估、全过程留痕、评估成果归档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业务管理、质量控制、岗位职责、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及服务对象监督。

二、申报材料清单

(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申报表;

(二)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机构章程、近2年财务报告、内部管理制度文本;

(四)评估工作人员名册,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从业经历材料、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五)近3年养老服务评估项目业绩佐证材料(项目合同、评估报告、验收材料等);

(六)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办公设备清单;

(七)机构信用查询报告、机构承诺书。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机构自行留存备份。

三、有关事项要求

申报机构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将上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哈尔滨市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东侧楼427室;同步将全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95680001@qq.com。联系人:徐佳玉,联系电话:0451-84664396。

公告期满后,市民政局组建由民政业务骨干、养老行业专家、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对申报材料开展集中评审,确定候选入库机构名单,并在哈尔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线索举报。

公告期限: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5日

附件:1.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申报表

2.机构承诺书




哈尔滨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